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是不是偏向企业

劳动仲裁
2023-12-21 12: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不会偏向企业。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为员工服务的部门,不偏向一方。不服仲裁结果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仲裁员受贿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的中断和裁决。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除非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是有用的。劳动仲裁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偏向任何一方,也不偏向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具有公正性,不会偏向企业。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
    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具有公正性,不会偏向企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十八条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