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土地权属纠纷如何解决

土地纠纷
2023-12-21 17: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程序如下:
    1、协商。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方法有:
    1、协商。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所有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处理;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由受理机关对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