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普通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22 14: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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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如果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确认纠纷,应当选择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
    如果债权人和破产债务人对债权债务纠纷约定了仲裁,那么当管理人对该债权不予确认登记时,债权人就应当向仲裁委提出债权确认申请,受理破产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 普通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债务人破产的,其债务应当由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伤残、医疗补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破产债权具有以下特点:
    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
    2、对破产者无财产担保或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3、财产请求权,即必须表现为金钱或者必须转换为金钱的债权,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不得视为破产债权;
    4、可以强制执行,因此已过诉讼时效的自然债权或非法债权不得为破产债权;
    5、依法申报登记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受偿。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设立的财产请求权,依法申报确认破产人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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