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赠与与买卖有何不同?

房屋买卖
2023-12-23 1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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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的赠予与买卖有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房屋赠与指的是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
    2、公证方面不同。
    房产赠与可做房产赠与公证;而房产买卖不需要公证。
    3、买卖房屋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房产赠与没有该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房子赠予与买卖的区别:
    1、性质不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
    2、公证方面不同。房产赠与可做房产赠与公证;而房产买卖不需要公证。
    3、买卖房屋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房产赠与没有该要求。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房产赠与与买卖的区别是: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将房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而买卖合同是一方支付价款,另一方将房屋的物权转让给对方的合同,买卖合同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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