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辆车3天前卖了,没有买卖合同,只有中间人在中间拉扯,现在我后悔了,请问买卖是否合法,我是否有权要回我的车并把车款退还给他,还有他向我索要10%的违约金是否合理

2019-06-24 17:30: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发觉汽车伤亡事故可以退车
    如果是经销商故意隐瞒的缺陷,可双倍赔付后,再退车款。
    一般来说,只要汽车购买之后经常出问题,出现以下情况,都是可以退货的:
      根据新汽车三包法当中的规定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 签了购房合同,交了房款,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退房退款的。
    如果退房退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对方同意。
    即使对方同意退房,估计买房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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