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1岁多,有心脏病史,感冒了,今天带去小诊所看医生,医生用听诊器听了之后,并未问有什么病史,就配药给小孩扎针,结果刚扎上小孩就双眼闭上,嘴唇发紫,手脚发凉。医生赶紧轧人中,小孩才睁开眼。让其老婆陪我们去大医院检查,结果就检查心电图,没有什么问题,还有个脑电图预约到15号,但是小孩太小,我怕有什么事耽误了,今天那医生的老婆来了也没有道歉,也不出就诊费,还说15不去医院,我们就一个小孩,他的态度也不好,而且今天真的把人吓死了,我们也觉得那医生很不负责任,不想就此算了,能不能让他补偿或其他什么解决方式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6-24 17:53: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在医院死了,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经过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生不负责造成脑出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小孩在医院出事,可能会涉及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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