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号找不到了,怎么办

2023-12-23 20: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不见了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申请补领。且具体程序如下,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最后,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且身份证一般会在六十日内予以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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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丢了不可以定位找到。身份证只有无源芯片,不具有主动发射信号功能。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须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请。负责挂失申报工作的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现场受理。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申报免费。
    身份证丢失后补办时,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收到领取通知后,带着办理回执,领新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不见了,应当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申请补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