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在吗,A赌博欠下的债没有离婚老婆需要偿还吗

离婚
2019-06-24 19:0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赌博而欠的债,称为赌债
    法规;
    第一,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规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然赌债就无效;
    第二,赌债虽经借条赋予其合法的外衣,但掩盖的是其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第三,由于赌债偿还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受领赌债属于不当得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一方。
  • 如果系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该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双方协议为准,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如果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是各承担一半的份额。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更不是夫妻共同债务。_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_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_
    3.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没有借钱一方不认可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一般会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该债务,会要求借钱一方再另外起诉处理。_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