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如何提取公积金?

社会保险
2023-12-26 10: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与婚姻没有直接关系。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的。在提取之前,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都要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退休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本单位的劳动关系,只要符合条件,每月缴存足额,就可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的程序如下:提取公积金需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离婚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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