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放假己经差不多2个月,但全厂在上班,就放我假给我最低工资,不安排我工作,而我就天天到厂去上班,老板不给我干活,只给我最低I资,这合理吗?

讨薪
2023-12-27 18: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最低工资是国家为了保障大家的基本生活而规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工厂放假有没有工资拿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工厂若因效益不好,需要长时间安排员工放假。在此期间也需要支付员工个人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 工厂放假不给底薪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工资按月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是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于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和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会责令支付赔偿金。
    遇到用人单位不发放基本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纠察大队进行投诉,所以单位不发放底薪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