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哺乳期,被公司要求放假半年,合法吗?只给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29 17: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哺乳假工资的规定:员工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的,按七成发。单位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且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的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女职员哺乳期的假期和薪金待遇要根据各省规定的标准进行执行,如广东省女职工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八条
    女职工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
    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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