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欠钱父母有义务还吗?

债务追讨
2023-12-28 12: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欠钱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若儿子未成年,父母作为儿子合法监护人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其次,儿子如果是年满18岁成年人,属于行为能力责任人,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父母没有义务替成年子女偿还债务。
    最后,如果儿子死亡,父母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超出遗产部分,父母没有偿还的义务。父母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父母自愿为子女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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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子欠钱,父母没有义务偿还。不论是什么关系,债务只有债务人有义务偿还,其他人都没有义务偿还。债权债务关系是具有相对性的,即便父母对子女是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但是对于儿子的欠债,父母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同样父母的债务,子女也是没有义务偿还。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是看儿子是否是完全民事能力人:
    1、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在法律上称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父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儿子的债务,父母有责任归还。
    2、如果儿子已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儿子是成年人,在法律上已经称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能独立地承担民事义务,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了。
    既然是独立了,此时,父母自然就没有法律义务来替儿子还钱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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