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冲突吗?公司必须要给员工发产假期间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8 13: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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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只享受一种。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 不能正常工作,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并非工资之外的福利待遇。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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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只享受一种。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 不能正常工作,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并非工资之外的福利待遇。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归企业;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产假期间有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但两者不能同时享受。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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