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
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半;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年。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的材料如下: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