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取得父母房产什么方式最优惠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9 18: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子女取得父母房产的途径主要有3种,包括继承、买卖和赠与。每一种方式所对应的成本各不相同,而且所对应的条件也有所区别,所以到底采用哪种方式,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作出选择。法律依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父母无偿赠与子女房产,应对受赠人按照房价3%全额征收契税,并按照房价千分之
    0.5征收印花税。
    二、赠与不动产份额的,按取得房产份额征收契税。
  •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产选择赠与或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最有利,继承过户的方式只有在父母去世后方可采用。赠与或买卖过户需要签订赠与或买卖合同,父母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即可。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子女可以设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子女对父母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父母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子女可以享有对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