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可以延后休吗?如本月3日生小孩,上月25日开始休年假和婚假到本月7号(预产期为本月22日),产假申请从10号起,公司已同意休个安排。现在提前生产,产假必须从3号算起,还是以原计划假期,谢谢!

2019-06-26 05:29: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员工休婚假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但是,职工需要在法定婚假之外另行请假的,用人单位有权拒绝,劳动者未经批准不出勤属于旷工,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天数,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婚假和年假可以连在一起休吗?
    带薪年假、婚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职工何时休年假、婚假是自主决定的,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在实际中,对于人手紧张和一些定岗定职的单位来说,员工请假也要考虑单位的情况。员工如想连休,最好提前申请,且要与单位协商,虽然职工有权申请假期连休,但前提是得到单位许可。
    因此,对于假期连休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而定,兼顾公私利益。同时,也建议企业建立完整的休假制度,包括明确的休假条件、要求和审批手续,避免出现休假混乱的情况。
    法律规定职工不享受年假的情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带薪年休假 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原文是这样规定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一条明确的给予300%报酬的前提是“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
  •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