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借给朋友15000救急,因为一直没还我所以我起诉了,两年前法院判我胜诉,金额15000,然后我又马上申请了强制执行,结果对方真的经济困难还不上,鉴于同情,我又跟他签了执行和解协议,上面他答应每个月还我一千。可是签了协议后又两年过去了,他一直说有困难,只还了我三千块,每次催债他也回复我,但就是没钱,或许真的有困难也无法知道,我们不在一个城市,我也不了解他的真实情况,我该怎么办才好?谢谢

债务追讨
2023-12-30 20: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后对方仍然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义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依然拒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败诉没钱的,原告可以在判决书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来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果被申请人确实没有财产的,则可以中止执行,等待发现其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一、申请执行后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1、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被申请人若还不还钱,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让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上述措施都执行完毕,财产仍无法执行,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财产可执行,可随时恢复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的,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