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销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屋买卖
2023-12-31 07:44:04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销的法律效力是:
    (一)双方互负债务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双方债务数额相等时,其互负债务均归消灭。双方债务数额不等时,债务数额较叫之一方的债务消灭;
    而债务数额较大方仅消灭债务的一部分,效果与部分清偿相同。对未被抵销之债务数额,该方债务人仍应负清偿责任。
    (二)债的关系溯及最初可以为抵销时消灭。最初可以为抵销时,即抵销权发生之时。因此,双方债务的清偿期有先后者,当以在后的清偿期届至时为准。
    抵销的溯及力,发生以下效果:
    一是自得为抵销时起,就消灭之债务不再发生支付利息的债务。
    二是自得为抵销时起,不再发生迟延责任。
    三是抵销情形发生后,一方当事人所生之损害赔偿违约责任,因抵销的溯及力而归于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债的抵销的法律效力有:
    1、债务抵销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2、债务抵销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再受到债务关系的约束,即双方无需再根据其履行相关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债的抵销的法律效力有,债权债务终止;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及当事人需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附随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抵销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房产纠纷问题
抵销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