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婆再婚丧偶,与丧偶子女在丧偶死前签署过一份协议内容为,外婆无力照顾丧偶送他进养老院后向丧偶子女交出丧偶的工资卡,而后丧偶的生老病死与外婆无关。丧偶死前在养老院殴打别人成植物人,为此欠下一笔债务,死后这比债务应由谁承担

2019-06-26 08:49: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
      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的,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基于同居关系期间而产生的共同债务,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对外的债务子女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偿还,除非子女明确表示愿意偿还,子女偿还父母所欠债务的情形包括:A、子女自愿承担;B、当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后,在遗产范围内对父母的债务承担对外所欠债务;C、债务人包括子女。
  • 丧偶再婚家庭所满足当地独生子女证办理要求的,可以带上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等资料到当地计生部门咨询办理,参考流程如下: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 首先,夫妻有约定财产制,按约定处理 无约定。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属夫妻共有。所负债用夫妻共有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夫妻承担连带责任。 房子分配方法。双方都要求取得房产,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取得房产,对方得相应价金。
    双方都不要。可自行出卖或拍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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