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新拍摄了一部电影,还未上映。后我公司发现B公司复制了该电影,并制成碟片准备上市销售,届时将给电影的票房带来冲击。请问:我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及时制止B公司的行为吗?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法院能在权利人起诉前给与保护吗?

著作权
2018-08-14 18:0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赔偿数额具体多少,要根据软件著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不管如何申请课程著作权,要根据要求来。
  • 关于著作权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下: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3]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4] 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特点/性质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2.不可剥夺性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4.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该权利内容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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