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公司用我的名字发工资,但我没收到一分钱

讨薪
2024-01-02 15: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找劳动局投诉。投诉电话可以拨打12333。12333将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
    民法典中《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也规定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 法律分析:有用。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你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你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公司不发或少发工资的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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