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离职,想离职当天结清工资,但是老板说必须等到下个月15号才发工资。说这是按程序走,之前工资一直都说15号发,但是基本没有准时过,还说离职已经算宽松的了,不然我就是被辞退的。可是我并没有达到能够被辞退的地步,只是因为小问题发生了口角。况且离职报告已经签好字了,我能要求它立刻结清工资吗?

无故辞退
2024-01-02 17: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用人单位辞退工资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月工资÷275×实际出勤天数。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被用人单位辞退工资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月工资÷275×实际出勤天数。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1、辞职了工资在解除劳动的合同当天结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报酬,就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按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向公司讨回拖欠工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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