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里是广东揭阳XX,一个女孩20岁,她朋友22岁,她朋友的手机被一个15岁的女孩偷走了,后来有报警找回来了,后发现手机坏了,还有一些软件被删了,后来就要求15岁女孩赔钱,那22岁女孩xx沒帮银行卡,她还欠2O岁女孩180O,22岁女孩就叫15岁女孩的钱转给2O岁女孩xx里,分XX,4千多一点,后来15岁女孩报警,现在被送去看守所了,请问律师2O岁女孩这样够的成敲诈勒索罪吗?现在也没有说什么时候放人,这样的事法院会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9-06-26 15:59: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追讨属于自己的钱物从理论上来说自然不算敲诈勒索罪,因为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法的债权自然不算非法了。如果只是态度强硬催帐不构成犯罪;如果有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等情况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你雇的人有伤害债务人的情况,则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在: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1、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2、关于你的职务侵占罪名如已经成立,你多交的钱和轿车,可以要求返还,如能认定敲诈勒索,可通过刑事追偿,否则可通过民事诉讼追偿
    3、从政治层面上讲,人大代表确实具有特殊的权力。《人大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其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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