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院不管医疗事故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1-03 14: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了医疗事故医院不处理,患者可以采取调解、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医院不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对责任人员处以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应该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同时积极与患者方进行民事赔偿方面的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让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起诉至法院让法院作出相关判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出了医疗事故医院不处理,当事人可以及时收集证据,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拿到鉴定结论后,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再次协商,或者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时间必须在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人身遭到损害的3年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