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规章制度不合法,因该规章制度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你同意调岗的,你可通知单位后解除
劳动关系。
2、有权要求补齐工资差额,可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应能胜诉。
3、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