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10月24号跟公司经理提出辞工,公司说没人要我做到年底公司放假,我明确的说了十一月底要走,十一月我又找他两次,让他赶紧找人,还是不同意,十二月三号我又找他说最多最多做到15号,到了十来号了,我去办公室翻了一张辞工单写完交给他,他写到12月15日收到辞工单,因公司没人,需做到公司放假,这种情况直接走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3 17: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辞退劳动者,需要签订了协议,但产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提出辞职一个月公司不让走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劳动者提出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不过实务中有的用人单位因为种种原因并不会在一个月内同意劳动者的辞职意向。
    辞职一个月公司不放人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到期就可以自动离职。
    法律层面就可以构成解约。如果公司不给工资和押金,带时就可以提请劳动仲裁介入。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未终止合同也未续签合同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视为原劳动合同的续延,即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辞职需提前90天书面通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属于无效条款,不用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不批的,通知30天后,用人单位不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