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父母的房子的问题

房屋产权
2024-01-03 20: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的房屋可以设有居住权。子女对父母名下的房屋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父母签订居住权合同且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子女可以享有对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父母出资支付全款或支付首付款自行承担后续贷款为已婚子女买的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是给个人的,房屋归出资方子女所有;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为已婚子女买的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或者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以及双方子女名下的是给双方的,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儿子的名字,则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儿子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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