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乡镇政府能否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024-01-04 00: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该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说明物业公司进驻未经过全体业主同意,业主有权不接收其物业服务,但如业主默认接收了物业服务,那么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是需要缴纳的,仅限于其实际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建议:1、有业主委员会的,依法要求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是否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依照相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及服务项目等等权利义务)。2、业主委员会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可以改选。3、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组织依法成立,已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利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