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钱丢了该怎么办呢

2024-01-04 08: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诈骗情况,及时报警解决
  • 当事人的遗失物依法可以被追回。如果他人构成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其返还该遗失物;如果构成无因管理的,则当事人也可以追回,但可能需要向对方支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欠条丢了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收集提供其他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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