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同学之前贷款,具体怎么回事我也不太清楚,后来是赔钱了,但是她留的什么担保还是什么的是我的手机号,我事先是不知道的,直到有人给我打电话问我认不认识她,说她欠钱,这几天天天给我打电话换了十几个号,我又不知道,我也不清楚,接起来说不了几句他就挂了,今天我说你找我没用,人家说那没办法,谁让我们找不到她,我该怎么办?很烦的,每天打

消费者维权
2019-06-27 01:41: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拒绝承担责任的,银行可以起诉担保人,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资产抵债,担保人可以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起诉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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