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奸未遂已经确定了怎么才能把罪行降到最低?

刑事辩护
2019-06-27 07:07: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强奸未遂的民事赔偿方面,被害人是有权在强奸罪被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赔偿、赔偿范围与额度则依据民法有关规定,很复杂不能一两句说清,你把握如下几个原则即可:
    1、最起码的被害人有损害才能有赔偿,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损害包括身体的、生理的以及心理的;被害人应当对自己受到的损害(不论肉体的还是精神的)承担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负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被害人收到了损害,但不能证明损害为嫌疑人所有、存在损害后果以及该后果由嫌疑人的过错(犯罪)行为所致之一,被害人都可能不会得到法律规定下的赔偿,这时致害人(嫌疑人)也就不存在赔偿责任了。
  • 强奸未遂的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强奸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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