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我从2018年2月1日起开始休产假,现在快上班了,公司说裁掉我,我是2014年11月进的公司,我想知道我的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公司说按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按我休产假前的12个月,还是包括休产假的这几个月?因为休产假前公司工资调整把工资拆分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调整后的工资上班与不上班拿到手的工资相差一千多元,如我2月份休产假前拿到手工资是3000元,而从2月份休产假后这几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只有2000元,所以,我想知道应该按哪个时间来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