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是独立户口,去世后其承包地可以让其子女继续承包吗?跟户口不在本村而在本乡有区别吗?就问老人去世后,其不在本村户口的子儿有否继承老人的承包田使用权。。

遗产继承
2024-01-06 20:2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权,但是必须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家庭成员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员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就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这些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承保人死亡以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概述 :不确定。
    详解 :如果已故老人是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取得承包经营权的,那么,在剩余承包期内,老人死后,户口在城里的子女不能继承。他的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不过,原承包地的收益,应该作为遗产继承,譬如:田里尚未采摘的西瓜,尚未收割的麦子等等 、等等。
    如果老人所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是以其它方式获得的,那么,在承包期内,生活在城市里的子女有权继续承包。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四条 :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