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签订合同退租房东要求缴纳物业费

2024-01-07 13:0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如果不缴纳物业费的,由物业管理部门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房东交纳物业费后,可以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向承租人追缴物业费。如果租赁合同中对于物业费没有约定的,出租人不可以向承租人收取物业费。如果双方没有能够达成协议,物业公司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起诉房东,要求房东支付相关的物业费和滞纳金。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公司可以向租户收取物业费,但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租房房客不交物业费如果你们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是要求对方缴纳物业费,对方不缴纳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此没有约定可以与对方协商缴纳物业费的方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租户不交物业费房东应该先行偿还,物业公司可以向房东催缴。房东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物业费,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户交纳的,房东交纳后可以向租户追偿,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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