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原有的小房加高算违建吗

房屋产权
2024-01-07 15:0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是属于违建,但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如果房子总面积不超过当地标准,且新建部分不妨碍通行、市容环境及其它公共服务(如电线、光纤、地下管线等)则不属于违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违章搭建的认定标准如下:
    1、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
    2、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3、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4、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属于,建筑物临时加高,不按报建的要求进行施工时,属于违章建筑,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设、拆迁超高部分、罚款等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