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收了房租不签合同怎么办?

2024-01-07 15:0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签租房合同可以敦促向对方尽快签订,签订后暂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对方拒绝签订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不签租房合同可以敦促对方尽快签订,签订后暂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对方拒绝签订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交完房租房东不给签合同建议敦促房东签订,房东拒绝订立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租赁期内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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