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为工伤至九级伤残,还有第二次手术没做,现在因为工作原因想要辞职,我应该向公司申请怎样的赔偿。谢谢

工伤索赔
2019-06-27 20:17: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单位给你申请工伤鉴定或者你自己也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到当地社保局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一般是:医疗诊断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工伤鉴定申请表(社保局提供)。
    二、赔偿项目: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原来的工资待遇给(用人单位支付);
    5、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都是由保险基金支付;
    6、伤残津贴,保险基金支付。(依照伤残等级来,7-10级没有)。
    三、具体标准: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每满一年发给
    0.4个月工资,其标准分别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按伤残等级来;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每满一年发给
    0.4个月工资
  • 工伤款申请强制执行要缴纳执行费。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追索工伤保险待遇的生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或者人民法判决、裁定的,应当缴纳案件申请执行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执行申请费但不由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交纳,并由被执行人负担。
  •   工伤后须二次手术,在二次手术前辞职,跟单位协商好,是否一次性赔偿,如果是一次性赔偿,那后面所需要的治疗的费用,单位就不用负责,如果是分批赔偿,那就把前期的费用先支付了,在治疗好后再找单位赔偿治疗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 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当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具体伤情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构成伤残等级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等级并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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