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购物,钱打过来了,没有收到货物,怎么办

网络购物
2024-01-08 13: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消费者在网上下单购物并预先支付了货款,商家应该按照其承诺的发货时间及时发货,因为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买家应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卖家也应按约定交付货物。  2、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3、所以,买家可以要求卖家返还货款并承担给其造成的损失。对于网络交易平台应承担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 购物出现纠纷,消费者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维权:1、先与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纠纷;2、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3、可直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4、直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或举报;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在购物时需多加注意,需了解清楚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在购物完成时需保留相关的交易凭证,如购物清单、转账单等。
  • 发生网购纠纷,消费者可以拨打电商总部所在城市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也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金额比较多的,可以向国家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