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去年分期付款买了一个手机,分12期还,到今年7月份我已经还了11期了,还有一期300左右没还,还向他们公司借了1500的零用钱,到8月18号还,后来时间到了,卡里有钱他们自己不扣,天天给我家人打电话,后来我我一生气就没还,现在逾期3个多月了,达飞公司的人天天给我打电话,发信息要我还他们3900多,我不肯还,他们就发一些起诉我的信息,还说我不还,就要坐牢,真的会坐牢吗?

2019-06-27 22:15: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手机分期付款,没有还清有可能会被起诉,被起诉不一定会坐牢,只要没有采用虚构事实等非法手段进行非法占有,就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不会坐牢;
    建议如果被起诉积极应诉,最好能和卖方调解处理,买手机分期付款通常是要还的,不还是违约行为。
  • 首先看双方关于分期付款的合同中有无迟延还款要扣滞纳金或其他违约金的约定,若有,则可扣。一般情况下,手机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中都有类似约定。晚还款则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但你可对照合同查看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核对扣款数额是否准确。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你跟银行之间只是借款纠纷后,不属于刑事纠纷,一般不会去坐牢的。 而且,只要你积极还款了,那么还情之后分期付款合同也就终止,欠款不还的后果也将消除。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1、如果只是暂时还不上,之后能还清的话,只是产生利息和滞纳金而已。
    2、但是如果本金透支超过一万以上,经银行催收,仍不还款的,可能要受到刑事处分的。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