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个上班的,去年在苏州做了一个,xx分期手机,还有三期就还完了,然后他们又给我做了分期贷款是6000,前短时间有点事没有还,他们说让我全部还完11000.不然就被起诉,坐牢,我现在刚上班,我想请问下,我会坐牢吗?

2019-07-04 03:2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你申请贷款和信用卡的资料是否真实;
    2、这些款项用途是否正常合理;
    3、在无能力全额还款之后有没有每月定期还款记录;
    4、是否有发生事件使你现在无能力全额还款;
    5、如果以上四点都是肯定的,那么恭喜你不用坐牢,这是民事案件,只会冻结你和你直系亲属名下的资产、甚至抵押变卖;
    6、如果不是,你至少要面临5年以上的刑事责任(坐牢);
  • 按法律上的规定,一般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现在被告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了,债权人需要按照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总的来说下面几种情况都确定为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即像债务人服刑时。
  • 向银行贷款不按时还款的,情节严重的,银行可能会对其起诉。  起诉后判审的结果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会坐牢。除非是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严重的会以诈骗处理。  建议,如果发现自己实在无力还款了,向银行联系。
    主动说明自己的情况,并协商解决,银行也不是不讲道理的地方,你实在有困难的,遇上了重大变故,银行不是外面的贷款公司,会协商解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