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的是关于事业单位工资计算方法,我是2000年――2014年上的卫校,2002年――2015年参加自学考试过获得专科学历,2014-2017年参加成人高考,取得本科学历,我2013年11月考入乡镇卫生院,12年考的执业医师资格证,14年聘上初级职称,到目前为止我的工资职级还是专技十二,工资薪档11,这样对吗?我看之前别人比我工资低的都调的现在比我的还高了,这是有什么原因呢

2019-06-28 10:5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 月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加班工资: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有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法定公休日,不存在发不发工资的问题,而是不能扣工资,也就是平常月份发多少,照发多少。
    2、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一个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提前放假,不是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的停工,就必须按规定的照样支付正常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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