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的处理方式有:
1、主张减少价款: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
2、主张解除
合同: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3、请求更换、修理标的物,或者另行交付无瑕疵之物;
4、主张
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