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人能对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吗

债务追讨
2024-01-11 06: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有下列规定: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负担的,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对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债权人不可以对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除非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承担偿还责任,则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债权人一般不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负担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债权人可以请求夫妻双方共同对该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