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前任欠我两百块钱,可以要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4-01-11 11: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回欠款的方法如下:
    1、一旦诉讼时效超过两年,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还款诉讼,丧失胜诉权;
    2、胜诉后,对方在履行期院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在受理强制执行时,法院将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此外,如果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拒绝履行法院的有效判决,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并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1、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要回,具体的情形如下:
    (1)、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债务人愿意还款的,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债权人可以要回借款;
    (2)、债权人可以收集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证据,证明未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前任欠钱不还的解决方法:可以先和前任进行协商,要求对方及时还钱。如果对方拒绝还钱,可以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对于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