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家人因盖房屋与邻居产生纠纷,对方骂人且动手,家人还手了但是没打到对方身上,对方报警而且对警务人员说家人打他,警务人员要求对方住院了,家人被传唤到派出所录口供,晚上九点去的,到早上八点至今没出来,我们该怎么解决

2019-06-28 15:06: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先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由公安机关委托对受害人的伤情作出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行为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
    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律师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精神抚慰金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具体看是什么纠纷,如果对使用权没有异议的土地纠纷,对土地确权办证并没有影响,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如果是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纠纷,则需由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决后再进行确权颁证。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
    (一)土地侵权案件;
    (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三)土地违法案件;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第二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第二十一条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第二十二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行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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