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团购款不算购房款,这部分收费是不是可以要求退回

房屋买卖
2024-01-12 08:0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团购费不退购房者可以向物价局、住建局投诉举报,通过职能部门的力量促进双方纠纷的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仲裁,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开发商在收取全额房款及团购费后,未向购房者履行房款优惠承诺或宣称购房者已经享受房款优惠的,购房者可以依法维权。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出现购房团购费不退的情况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没办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自行或委托律师准备材料、证据,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购房团购,指的是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行组团或者是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和开发商进行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采用少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来说,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来说,则主要是得到了实惠,这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者是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交了团购费后可以协议撤销购房合同,也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购房合同。法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