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任分手后送礼物复合,但我不同意后,他要求退还礼物,可以拒绝吗?

彩礼
2024-01-12 11:0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礼物在分手后原则上不能要求返还,其属于赠与行为,但是如果其赠与的礼物不属于特殊节日或者具有特殊意义的,礼物价值数额较大时,给对方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在分手后请求返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恋爱期间的赠与的财产,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要依据其赠与的财产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特殊节日、特殊数字表达爱意的赠与的礼物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如果是与其他情形没有特殊含义的赠与或者以结婚为前提赠与的财产,可以请求返还。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恋爱期间的礼物原则上不需要退还,比如特殊节日送的礼物或者特殊数字表达爱意赠送的钱财等。但是如果是属于以结婚为前提赠送的房子、车子或者其他价值较大的礼物在分手时可以要求对方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