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动车的人喝酒后与逆行的摩托车相撞责任怎么滥定

其它
2019-06-28 18:00: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电动车撞人后应当依法赔偿相应的费用,受害人理应获得上述侵权损害赔偿。
  • 逆行摩托车的全责。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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