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你好,我们家住二楼,下水道主管道堵塞,反水。淹没在楼下。谁应该承担?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12 12: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水道堵了,要想知道是谁的责任,还要看是什么部位堵塞,如果是二楼的分支下水管道堵塞,就是二楼业主的责任,但如果是下水主管道堵塞,那责任就不好查明,还是应该大家负责。至于说二楼业主因为下水道堵,水漏到一楼,二楼还是有责任的,不管是什么部位堵塞,二楼业主都应该主动找人疏通。具体情况还是先找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来处理比较妥当。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有本人来承担;如果是属于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这个损失应当由本人、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如果因为主管道堵塞造成家中被淹,由物业负责,如果是户内下水道导致家中被淹,由户主自己负责。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家中被淹,造成损失,应该由造成下水道堵塞的行为人承担赔偿的责任,若无法确定具体行为赔偿人,则推定为共同过错,由被淹住户与楼上住户共同承担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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