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应按公司要求提前一个月填写离职申请。员工填写的离职申请时间为月底,但公司强制员工按照员工不同意的离职日期提前半个月离职。这种做法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2 13: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如果采用的是书面形式,且该申请书符合公司的要求的,不需要公司的同意,到期后员工可以与公司办理离职的手续。如果员工采用的是与公司协商一致的离职方式,才需要取得公司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公司规定职工需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其行为是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向企业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员工离职不是必须提前一个月的,除非是员工自己不想在本单位继续工作并且想要主动离开公司的,才需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离职的申请,并且在一个月内由单位作出决定是否同意以及在同意过后还需要经过工作业务的交接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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